交易编码:A03-12620000224333349J-20220909-039947-2
招标编号:SGZB-20220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69甜永高速环州故城出入口、环县河连湾出入口、庆城高铁站出入口新建项目是落实贯彻高速公路开口子等相关精神实施的拓展工程项目,是《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发展规划》的项目,也是纳入我省《关于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新增出入口等拓展工程的实施方案》(甘交规划[2021]25号)的项目,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许可[2022]326号文、甘交许可[2022]327号文、甘交许可[2022]3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按照省地联建方式,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本项目拆迁工作及其费用,剩余建设资金通过申请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展路衍经济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发包人)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发包人)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总体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1)环州故城出入口新建项目
本项目位于环县主城区西北侧、环州故城景区附近,与G69甜永高速公路于K257+690处交叉,采用A型单喇叭型式,匝道与环县环江大道平面交叉。匝道全长2.39公里(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长1.10公里,单向单车道匝道长1.29公里),新建匝道桥802米/5座,新建涵洞6道,设置匝道收费站1处(3入4出),采用“云-边-端”智慧云收费模式,总建筑面积约1493.9平方米。
既有 G69 甜永高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匝道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16.5 米,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9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环县河连湾出入口新建项目
本项目位于环县洪德镇耿湾路口,与 G69 甜永高速公路于K230+650 处交叉,采用 A 型单喇叭型式,匝道与 G211 线平面交叉。匝道全长 2.07 公里(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长 1.0 公里,单向单车道匝道长 1.07 公里),新建匝道桥 189 米/3 座,新建、改建涵洞 15 道,设置匝道收费站 1 处(3 入 3 出),采用“云-边-端”智慧云收费模式,总建筑面积 1493.9 平方米。
既有 G69 甜永高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匝道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16.5 米,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9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3)庆城高铁站出入口新建项目
本项目位于银西高铁庆城站东侧,与 G69 甜永高速公路于K335+024 处交叉,采用 A 型单喇叭型式,匝道与高铁庆城站站前路平面交叉。匝道全长 1.98 公里(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长 0.38公里,单向单车道匝道长 1.60 公里),新建匝道桥 99 米/1 座,新建、改建涵洞 8 道,设置匝道收费站 1 处(3 入 4 出),采用“云-边-端”智慧云收费模式,总建筑面积 1493.9 平方米。
既有 G69 甜永高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匝道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16.5 米,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9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2主要施工内容及计划工期:
a.主要施工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临时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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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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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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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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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9甜永环州故城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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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临时工程等内容的施工、交工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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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W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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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9甜永高速环县河连湾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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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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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9庆城高铁站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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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计划工期:
以开工之日起365日历天(以发布开工令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二年,保修期五年。
计划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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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
(以发布开工令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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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工日期
(以交工证书出具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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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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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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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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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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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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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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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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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响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以下施工业绩:
1)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施工。
2)至少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公路互通立交的施工。
注:以上业绩可在同一合同中也可在不同合同中
单位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3.1.3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每年营业额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1、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必须包含有1座互通立交工程。
3、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基层)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持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市政、公路专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有能证明在有效期内的附页)。
注:以上业绩可在同一合同中也可在不同合同中
(2)项目总工
1、公路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其中必须包含有1座互通立交工程。
3、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基层)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4、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有能证明在有效期内的附页)。
注:以上业绩可在同一合同中也可在不同合同中
3.2投标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生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记录的(查询记录出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款);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任何一个评为D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均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3.5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在《甘肃省2021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评为AA、A、B、C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提出申请;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此条不适用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
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资格后审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的投标人;
(1)以“甘肃省2021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先后排序,先上传投标文件的优先。
第二信封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以“甘肃省2021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3)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交通综合大厦
邮 编: 73003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931-8483397
传 真: 0931-8489862
电子邮箱:gsgjjt2015@163.com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931-2909177/2909277/2909377
6.监督单位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
联系电话:0931-8483393
二○二二 年九月十四